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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打假维权

发布日期:2017-04-11来源:http://www.shlanrui.cn浏览次数:

本公司在打假维权方面主要承接以下业务: 
1 、接受客户委托,调查客户或客户合作伙伴所属产品被侵权、假冒的情况,并查清制假窝点; 
2 、接受客户委托,配合有关部门对假冒产品进行封杀,避免侵权继续发生; 
3 、接受客户委托,对假冒产品的生产、销售情况进行取证,协助政府执法部门为企业打假。 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 14 种商品为伪劣商品。 
分别是:
1.失效、变质的; 
2. 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; 
3.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; 
4.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; 
5.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; 
6.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、销售的; 
7.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; 
8.未有中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的; 
9.即时使用而未标失效时间的; 
10.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、有效时期的; 
11.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、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、含量而来标明的; 
12.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村明处理品字样的; 
13.剧毒、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; 
14.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。
电话:18221346095  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65号飞雕国际大厦20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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